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吸引更多科研力量向青少年和共青团领域汇集,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本计划分为理论类和调研类两大类别,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在课题指南(附件1)范畴内自主拟题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一个项目。课题申报须填报《立项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3、4),将电子版报送邮箱ccjzxykyc2020@163.com,理论类课题到2022年5月24日(星期五)16时停止接受申报,调研类课题拟到2022年5月18日(星期五)16时停止接受申报。逾期不受理。
二、课题立项
《立项申请书》经初评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立项评审。立项评审包括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研究计划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经评选,重点课题将推荐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社科课题”)、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智库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课题”)立项备选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如参评“省社科课题”,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得有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如参评“省智库基金课题”的重点课题负责人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智库基金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智库基金课题”项目。如参评“省教育规划课题”,原则上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
三、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重点课题经评审,如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将提供2万元研究经费;如列为省智库基金课题,将给予1万元研究经费支持;如列入省教育规划课题项目,将提供5000元研究经费。
一般课题不提供经费。
四、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1.一般课题。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负责人需于9月前完成研究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
省团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鉴定。调研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
(1)调研报告。提供不低于10000字调研报告。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询建议。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负责人于9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询建议。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推荐“省社科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成果提要。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3)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推荐“省智库基金项目”的重点课题。
(1)调研报告。提供不低于15000字调研报告。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咨询建议。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4.推荐“省教育规划课题”的重点课题。于12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最终成果包括:
(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必须注明“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成果提要。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3)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5.成果使用。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相关研究类出版物中。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扩大课题研究工作宣传面,广泛动员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建言献策。要鼓励团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提高团干部的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要协调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加强专家与团干部的配合,力争形成有实用性或突破性的科研成果。
2.注重质量。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
3.严格管理。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踪和了解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严禁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均不得超过20%。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将纳入本研究计划“学术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计划课题,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省团校具体负责。
联系人:科研处李娜
电话:18088634473
附件:
202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指南
202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3. 202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请活页
4. 202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5. 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202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指南
一、理论类课题参考方向
(一)团史青运史研究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机制研究■
2.中国共青团的历史价值、经验与使命研究■
3.百年青运史中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的经验研究
4.中国青年运动历史与共青团关系研究
5.五四精神在当代中国青年的传承和发展
6.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历史演进和经验研究
7.团的早期组织、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研究
8.青年运动史教育机制与效果评价研究
9.大学生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路径研究
(二)青年发展研究
1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青年化”阐释
11.青年优先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研究■
12.完善青年发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13.区域间青少年发展政策与实践的比较研究
14.当代青少年公民责任感发展研究
15.新文科背景下思政教育创新研究▲
16.互联网对青少年政治认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17.新时代乡村青少年政治价值观塑造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18.新时代加强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
19.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思政教育政策的演变研究
20.网络舆情对青少年国家认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1.吉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研究■
22.实践教育在青少年思想政治意识形成中作用机理研究
23.网络空间的青年亚文化研究
24.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的青年参与研究■
25.吉林省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现状和路径分析
29.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青少年教育困境及治理
30.吉林省青年婚育观念与行为研究
31.青年婚育分群体及差异化政策需求研究
32.吉林省青年婚姻生育及家庭观念状况调查分析
33.“十四五”时期吉林省青年就业结构和趋势研究
34.疫情影响下吉林省内青年就业促进政策研究
35.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研究
36.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
37.吉林省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的研究
38.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的青少年心理及行为分析
39.青少年心理问题的社会化辅导机制研究
40.民事法律领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研究
41.新业态发展视域下吉林省产学研协同育人升级路径研究▲
42.吉林省青少年参与冰雪文化传播和产业发展研究▲
43.疫情防控中提升青年志愿服务效能助力基层治理研究
44.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45.青少年“家校共育”实施策略研究
(三)青少年与共青团工作研究
46.新时代共青团青年人才工作体系机制探究
47.新时代共青团工作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
48.新时代团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49.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机制研究
50.吉林省青少年入团动机研究
51.吉林省高校学生会、学生社团改革与发展路径研究
52.新时代团员先进性评价指数研究
53.吉林省高校(中学)团校教师培养路径和评价标准研究▲
54.吉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教育研究
55.吉林省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分层分类培养路径研究
(四)中小学团队工作研究▲
56.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
57.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政治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58.新时代强化少先队对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的创新路径研究
59.少先队员阶梯式政治启蒙要素和路径研究
60.“四史”教育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功能及其实践路径的探索
61.少先队活动课程实施策略与模式研究
62.少先队红色文化教育的实践研究
63.少先队员光荣感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64.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教育保障体系研究
二、调研类课题参考方向
65.吉林省新职业青年的群体特征和现状分析
66.双减背景下吉林省青少年课外教育需求与现状调研★
67.网络消费文化对青少年消费观念和行为的影响研究
68.吉林籍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研究
69.灵活就业青年社会保障现状与政策建议研究
70.吉林省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意向与择业趋势研究
71.吉林省高校学生社团发展状况调研★
72.2019—2022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比较研究★
73.吉林省“空巢青年”群体生存状态调查及对策研究
带有■标识的课题为省社科课题倾向的研究领域,带有★标识的课题为省智库基金项目倾向的调研类研究课题,带有▲标识的课题为省教育规划课题倾向的研究领域。课题指南仅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附件2
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
课题立项申请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主 持 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推 荐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共青团吉林省委
2022年3月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所列各项,请认真如实填写。除签名外,其余部分建议打印填写。
2.《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3份。《活页》内容不得出现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否则取消评审资格。《申请书》及《活页》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的方式装订成册。
3.《申请书》及《活页》先报送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件一同报送至吉林省团校。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8556号科研管理部609室
邮 编:130012
电 话:0431-85801316
课题申请人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共青团吉林省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若成果发表,注明为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共青团吉林省委有权使用本课题所有研究成果。
申请人(签
):
年 月 日
申请课题名称 | |||||||||||
课题主持人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称 | 研究专长 | |||||||||
最高学历 | 联系电话 | 手机: 固定电话: | |||||||||
工作单位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课题主要参加者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职称 | 研究专长 | 学 历 | 工作单位 | ||||
课题预计完成时间 | 至 年 月 日止 | ||||||||||
是否参与重点课题评审 | £参与省哲社课题 £参与省教育规划课题 £ 参与省智库基金项目 £ 否 | ||||||||||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同类课题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课题的创新(可另附页,要求用四号宋体字,行间距18磅)。 | |||||||||||
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 主持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课题;已有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科研手段。 | |||||||||||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单 位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共青团吉林省委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3
活 页
课题名称: |
课题设计论证(不得少于1500字)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同类课题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课题的创新(可另附页,要求用四号宋体字,行间距18磅)。 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 主持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课题;已有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科研手段。 |
说明: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4
202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
课题申报汇总表
序号 | 课题情况 | 课题主持人情况 | ||||||||
课题名称 | 申报方向(理论类、调研类)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行政职务 | 所在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填表说明:
以个人或单位申报,均需填写此表,与申报表及活页一同报送;
课题主持人出生年月请填写“XXXX年XX月”格式。
附件5
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
课题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的管理,使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逻辑体系,面对新时代背景下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当前吉林省青少年工作提出的新挑战,着眼青少年成长发展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实践新需要,深入研究青少年和共青团事业发展中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动全省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为吉林省委省政府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二条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受团省委委托,领导全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工作。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省团校,负责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实施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年度立项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拟定和发布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年度通知和《课题指南》;
3.组织和受理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年度立项的申报及评审工作,负责对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鉴定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4.统筹使用和科学管理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专项资金;
5.制定和实施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管理规章及相关制度;
第四条专家评委会组成及注意事项
1.专家评委会从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项目专家库中抽选组成。纳入专家库的评审专家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共青团及青少年领域工作。
2.专家评委会原则上由7人组成,且评审专家不能是被评项目的项目组成员。
3.评审专家评审期间不得与课题申请人私下接触,不得接受申请人任何宴请或礼物,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情况。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年初面向全省进行,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通过评审专家评定,报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第六条 申报人要科学、准确、量力选定研究课题,一旦批准立项,不得随意更改。课题研究工作一般应在当年年底前完成。
第七条 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参研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
第八条 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负责人负责,每个课题组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
第九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审核《立项申请书》中填写的各项内容,严禁弄虚作假。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明确的上报审核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四章 项目评审
第十条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立项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
申报材料初评入选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选题及论证符合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选题立项研究对我省共青团及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可为领导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鼓励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青少年发展诉求开展政策研究;
3.选题具有较好的基础理论创新价值和学术价值;
4.课题研究设计方向明确,论证简捷有力,研究方法切实可行,相关前期成果丰富,经费预算合理;
5.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具备能够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和技术条件;
6.课题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不属于被限制的申报对象;
7.《立项申请书》填写规范、清楚,符合要求;
8.按照申报数量及年度立项计划,适当控制初选比例。
第十一条专家评委会对申报材料的选题价值、课题设计论证、课题组构成、已有研究成果、科研基础条件等方面内容作全面评判,在充分比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量化标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择优入选立项。
专家评委会对申报立项材料的评议意见有保密责任,对申报立项材料量化评价的高低有解释、说明的责任。
第五章 项目中期管理
第十二条 经审批立项的课题项目由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立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留存1份经过审批签章的《立项申请书》。
第十三条 课题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课题研究中期检查工作由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部署。届时课题负责人应将研究进展、取得的中期成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向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汇报。
第十五条 被批准立项的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拖延研究期限。
第十六条对不作任何请示和说明,无故停止研究计划或不完成研究任务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以上的课题组,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撤销该项目,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课题在研期间,由于特殊原因在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研究任务或有其它情况变动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应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变动申请,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并报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课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延期结项。
第十八条申报立项获批后,《立项申请书》中所列内容及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改动,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或增减的,必须严格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将本单位所立年度课题及时建档管理。每个课题完整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应有:(1)经批复的《立项申请书》;(2)《结项申请书》;(3)《结项证书》;(4)最终成果及其它应存档材料。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条 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不低于 20000 字调研报告;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一般课题中的理论类最终成果包括:1.发表论文。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为“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提交报告。提供不少于 10000字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提供 3000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封面、课题组名单、成果提要、目录、正文。重点课题根据合作课题要求结项。
第二十一条课题负责人必须执笔、审读、修改和最后确认成果定稿,并对成果质量负有学术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申请鉴定的最终成果不得有明显的逻辑性错误,成果全文错别字必须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所刊发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15%。经审查鉴定,对严重不达标的成果将退回修改,对二次修改仍不合格者将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通报撤项处理。
经专家鉴定,其成果明显存在抄袭、剽窃现象的,将对课题组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近5年内不得申报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
第二十三条成果鉴定一般采取召开鉴定会方式进行,由7名评审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其中一名为组长。会议鉴定工作具体程序由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在鉴定会召开前通知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出席成果鉴定会。
第二十四条 成果鉴定一般包括对成果的评价和对课题组的意见建议两部分。每位鉴定专家参照鉴定标准对课题研究成果作出量化评价,由总得分值决定是否通过鉴定,并对成果分出A、B、C、D四个等级。总体评价结论: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一般;D级为限期修改,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内。
第二十五条为提高在研项目完成率和结项成果质量,将严格控制结项成果鉴定结项率。对结项成果首次鉴定未能通过的,按照鉴定限期修改程序处理。
第七章 成果验收
第二十六条 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专家鉴定的,由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结项手续,并颁发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结项证书》。《结项证书》原件由课题负责人留存,复印件由其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存档,课题组成员如需要可复印。《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七条课题研究成果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