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12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 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 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 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 教材、 研究报告、 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的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 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 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5.申报成果为近 3年(2019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 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一)我校限报1项。

(二)请各单位组织填报《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并于425日前将《申请书》、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cjzxykyc2020@163.com

(三)省教育厅将对学校申报项目择优向教育部推荐,确定推荐的项目,需按要求于 5 6日前登录(www.moe.gov.cn/s78/A 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 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 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娜,联系方式1808863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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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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