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国家乡村振兴局研究决定,对本局2021年度软科学课题项目(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质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二)课题申报单位在“三农”等领域具备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项目成果质量负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三)课题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所带领的团队具备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
二、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自即日起受理申报。请申报单位、部门在2021年5月6日上午9点之前,将课题研究计划书原件(附件2)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08室),电子文档同时发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进度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部门和课题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题。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成果初稿,2021年9月20日前提交成果报告。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原则上取消今后两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的资格。
四、项目经费预算
每项课题支持额度为人民币20万元。课题承担单位、部门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执行。国家乡村振兴局与申报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拨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科研处 李娜
联系电话: 89752039 18088634473
工作邮箱:ccjzxykyc2020@163.com
附件:1.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2021年度).doc
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