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十三校联合验收计划

发稿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18


    一、申请单位

长春光华学院、吉林警察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长春财经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长春科技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管理部门:各校科研处;

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各科研处相关人员。

     二、验收项目整体情况

 共计93项,拟分为文史组5组、理工组1组。

1.文史组115:包含外国语言文学7项、中国语言文学3项、心理学2项、新闻传播学1项、中国史1项、历史学1项;

2.文史组215:包含教育学15项;

3.文史组316:工商管理10项、社会学3项、哲学2项、管理科学工程1项;

4.文史组416:经济学5项、法学5项、应用经济学4项、公安学 2项;

5.文史组516:包含艺术学4项、体育学4项、设计学3项、音乐与舞蹈学3项、美术学2项;

6.理工组115:包含机械工程3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项、物理学2项、矿业工程2项、土木工程1项、化学1项、生物学1项、中药学1项、畜牧学1项、数学1项、。

     三、工作计划安排

 时间:2020121613:30

(各结项负责人请于12415:30前将汇报ppt、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至科研处 行政楼308);

 验收书一式五份不需装订;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各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合同、论文、获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验收地点:另行通知;

 验收答辩评审程序

 1.答辩人员按下述参考提纲准备PPT汇报(5分钟)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及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研究内容筝简介) ;

 ②项目研究过程和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③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

 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专家提问(5分钟) ;

 3.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合议并撰写验收意见。

 四、评审费

  每项收取评审费500(现金形式收取)。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温希锦,89752039



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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