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重要文件,对于提升高校学术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促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学校实际,以破除“SCI至上”为突破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二、准确理解,精准施策
各高校要准确理解《意见》中关于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的阐述。破除“SCI至上”旨在去除现行学术评价体系中对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片面化、功利化甚至异化等问题,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对发表论文,而是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各高校在职称(职务)评聘中,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在人员聘用中,不把SCI 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在绩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要取消直接依据SCI 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各高校要深刻认识我省高等教育所处的发展阶段,坚持质量导向和破立结合,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十个方面的内容,重点梳理、对照、修订学校相关制度文件,切实引导广大教师将注意力凝聚到重质量、看实绩、比贡献上来,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鼓励广大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彻底清除论文“SCI至上”倾向产生的不良影响。
三、试点引领,稳步推进
高等学校是落实《意见》的主体,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研究符合学校办学特点、学科发展实际的具体举措,在人才评价、职称(职务)评聘、绩效考评、表彰奖励、毕业和学位授予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结合《意见》要求,确定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为我省落实《意见》的试点单位,经过一段时期的先行先试,形成富有成效、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其他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扎实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请试点高校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及“双一流”建设方案,将相关落实情况、经验做法梳理形成报告,其他高校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于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word版和PDF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联系人: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刘佳莹(电话:0431-82741626,邮箱:jlsjytkyc@126.com);吉林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刘宪(电话:0431-88955600,邮箱:726682234@qq.com)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技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