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吉林省社会科学 “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学术作用,推动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现就遴选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学科布局均衡,优中选优,单位推荐的原则,遴选范围为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院(所)、党校系统、党政机关调研部门、宣传文化系统等从事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

2.优化配备各个学科专家的组成结构,每个学科专家数量根据学科性质和发展状况而定,注重权衡年龄结构、院校分布、学术威望、职责履行、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等因素。

3.推荐人选必须是在吉林省从事科研工作的现职人员,热爱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专家工作。

4.推荐人选必须填报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表,每位推荐人只限填报一个学科,原则上从符合标准条件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专家和省社科规划管理专家库成员中推荐。(同等条件下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专家优先推荐)

三、标准条件

(一)推荐人选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

2.在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在相关学科方向研究上有重要学术成果,是省内公认、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或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专家;

3.长期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愿意履行学科专家的工作职责;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社会科学事业,具有强烈的科研素养和科研精神,具备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学科专家能力;

5.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55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高等院校推荐人选需满足下列条件三条以上: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学科带头人或者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5.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三)社会科学研究院(所)、党校系统、党政机关调研部门、宣传文化系统推荐人选需满足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级以上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学科带头人或者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5.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6.熟悉相关研究领域的动态与前沿问题,在相关研究领域有研究专长和较丰富的研究经验,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

四、工作职责

1.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相关咨询工作;

2.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拟定、评选;

3.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立项评审;

4.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审、考评;

5.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成果鉴定;

6.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研讨及其它学术活动。

五、推荐遴选程序

推荐遴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

本届学科专家遴选工作采取推荐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

各单位推荐结束后,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将对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如部分学科推荐人数较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将对该学科推荐人数进行适当补充。资格审核通过后,正式形成拟推荐专家名单。

(三)评审遴选

拟推荐专家名单确定后,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将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依据学科专家的遴选原则、基本条件、学科分类等情况,评选出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经审批后正式成为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列入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

(四)发放聘任书

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实行聘任制,颁发学科专家聘书,本届任期为202111日至20251231日,到期自动解聘。

六、具体要求

1.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见附件1),由推荐人选填写《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各推荐学院、部门填写《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统计表》(见附件4),并汇总《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各推荐学院、部门要坚持科研诚信,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条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3.受理材料截止时间:2020109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温希锦,电话:0431-89752039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行政楼308

电子邮箱:6023194@qq.com


附件:

附件1: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docx

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统计表.xlsx

附件5: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专家名单.doc





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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