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
吉教科〔2019〕4号
合作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方便省级层面及时动态了解掌握我省高校在科学研究领域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及对外科研合作情况,有力宣传我省高校在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做出的巨大贡献,定期将相关情况报送省领导及有关部门作为政策制定和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营造更加有利于我省高校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决定建立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月报内容
(一)重大项目情况
本校新批准承担的部级及国家级各类重大科研项目。
(二)平台建设情况
本校新建的部级及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等设立的各类实验室、中心、基地等。
(三)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与交流情况
本校教师获得各类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情况;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本校兼职或全职工作情况;本校高层次人才到域外开展学术交流情况,以及域外高层次人才到本校开展学术交流情况。高层次人才指省部级(含)以上称号的人才。
本校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项情况。
(五)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本校教师在顶级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包括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Cell,及同等水平的期刊。
本校举办的国际及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情况。
(七)学校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
本校与企业对接,开展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签订技术攻关订单等产学研合作情况。
二、相关要求
1.请各校将以上七项内容按要求填入“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对外合作情况月报统计表”中(见附件1),其中与域外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取得的相关进展情况(不限于省部级以上)请在备注栏中标注“域外合作”。
2.除以上七项外,如有其它无法填入附件1统计表中的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可自行设计格式以表格或文档的形式按月报送。
3.报送的电子版材料按照“学校名称-20××年×月份-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月报统计表”格式命名。
三、月报时间
1.请各校于每月月底前自行将月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工作邮箱:jlsjytkyc@126.com;不需要报送纸质版,如当月无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不需报送材料。
2.寒暑假期间相关情况可待开学后第一个月的月末一并报送;上个月末如有来不及报送的相关情况亦可与下月一并报送。
3.2019年10月底报送的材料属首次报送,应包含2019年1月1日至10月底的所有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
4.每年12月底前需按“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年度总结提纲”(见附件2)撰写并上报总结材料。
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月报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鹏,0431-82741626
附件:1.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月报
统计表(每月月底前上报)
2.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年
度总结提纲(每年12月底前上报)
吉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 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月报统计表(每月月底前上报).xlsx附件:2. 吉林省高校重大科研进展及域外合作情况年度总结提纲(每年12月底前上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