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下半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5年10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2012、2013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2014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并向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含电子版具体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9月20日前将申请验收项目有关材料汇总完毕,并对申请验收项目材料情况进行核准。9月24日前将核准后的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文理分开)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至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申请验收项目的预备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2.省教育厅将根据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闻 博 0431-88905368
尹 航 0431-82741626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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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TIME:2015-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