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稿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0

 
 
        2015年4月23日上午,长春建筑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校长刘和忠以及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于枫、马永山、刘保垣、齐凤和、孙宝庆、谷文祥、邹建奇、张治江、张鹏翔、苗春播、赵丽、韩相奎、裘鞠、雷雨霖、戴文亭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研处处长齐凤和主持。
        会议首先由齐凤和对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作了说明。他指出,在刘和忠校长和学校新的领导班子的关心、指导下,经过长时间准备、充分酝酿和协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终于在今天成立了。上一届学术委员会为本届学术委员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届学委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5号令》、《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长春建筑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经过校长提名、单位选举推荐等形式,由校长办公会批准通过,最终确定了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人选。校学术委员会共15人,下设5个专业集群分委会。
        会上,校长刘和忠向学术委员会与会委员颁发了聘书。经过委员举手表决并全票通过,选举产生了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保垣、副主任委员韩相奎。
        学术委员会主任、副校长刘保垣对各位学委会委员的当选表示祝贺。他指出,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他指出,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学习;全体委员要不辱使命,努力提高学术质量;遵守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良知;积极向学校提出建议,发挥教授治学的重要地位。最后,他对全体委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校长刘和忠讲话,他首先代表学校祝贺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他指出,本届学委会的成立是我校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有关要求,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快国内一流民办大学建设步伐的战略行动。他对上届学术委员会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最后,他对学术委员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把学术委员会摆在学校发展的重要位置上,要在董事长领导下发挥好校领导班子、学术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各级组织的作用,要求学校在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时,应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二是学术委员会要形成自己的工作规范、管理规范,认真履行学术委员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三是发挥好两级学委会的重要作用,分学委会要发挥好学科专业群的集群作用。
 
 
 
 
 
 
 
 
 
 
 
 
 
 
 
 
 
 

 
 作者:TIME:201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