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团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团省委决定,实施2015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吉林省新兴领域青年工作的研究
        2、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研究
        3、电子商务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4、吉林省高校青年教师引导服务工作路径探索
        5、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未来发展方向的研究
        6、城市社区空巢老人生存状况调研
        7、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青年志愿服务体系
       发展的对策研究
        8、大学学生干部成长机制研究
        9、如何发挥青年创业园在青年创业就业中的作用研究
        10、如何运用新媒体开展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研究
        11、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12、中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13、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
    研究
        14、吉林省青年创业环境调查与研究
        15、青年创业课程体系的构建与研究
        16、吉林省青年创业服务政策菜单建设与研究
        17、吉林省青少年孤儿帮扶体系的构建研究
        申报课题主要根据以上所列的研究方向和重点,具体研究题目由申报课题组自拟。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每个课题组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须填报《立项申请书》(附件1),可登陆共青团吉林省委网站(http://www.jl54.org【工作通知】)下载。
       2、《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团省委研究室初评。初评通过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评审立项。
       3、团省委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按照立项时一次核定,超支不补的原则,由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合理使用,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4、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在研过程中课题组成员至少有一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注明为“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最终成果研究报告需完成2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
       5、课题申报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即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中期调研报告》,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并向团省委提交书面结项申请。
       6、课题研究成果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鼓励团干部积极参与,并将其作为提高团干部理论思维和研究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多方面学有造诣、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要注意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加强专家与团干部间的配合。
       2、求真务实,突出实效。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严谨剽窃、抄袭、作假等现象发生,整个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20%。
       3、严格规范,加强管理。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及时跟踪和了解课题研究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课题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整个研究计划的咨询、实施、督导等工作,由团省委研究室具体负责。
       电 话:内线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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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TIME:2015-03-19